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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5年度选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5-11-23 14:12:44 字号: | | 推荐课程
  
  根据《大姚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大姚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乡镇公开选调县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5年,我县面向乡镇公开选调县级机关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单位、职(岗)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调范围等详见《2015年大姚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卫计系统的公开选调工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其他部门的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和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在编制内和岗位结构比例内选调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紧缺,工作需要的原则;
  
  (四)公开选调按照申报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0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在乡镇工作的时间已订正为工龄的,可视同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3、在职在编的乡镇实职科级以下公职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职位要求的条件(具体条件以职位一览表为准);
  
  5、公务员职位报名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且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参公单位职位报名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人员;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选调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果的;
  
  3、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培训教室。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2015年大姚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或《2015年大姚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大姚县公众信息网下载(http://www.dayao.gov.cn/),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或《招干审批表》、年度考核通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职(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在乡镇工作时间已由组织、人社部门订正过工龄的,需提交转正定级审批表;
  
  (3)近期个人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单位及代码);
  
  (4)所报考职(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条件的说明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岗)位要求的所需专业,所需专业的审核要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和《楚雄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进行专业审定。
  
  6、有关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2015年大姚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或《2015年大姚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县级派驻乡镇单位的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报考需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在《报名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意见”栏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报名;乡镇党委委员须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在《报名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县委组织部印章,方可参加公开选调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岗)位。在报名过程中,报名人员可向选调单位查询各职(岗)位报名情况。
  
  (3)开考比例。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
  
  (4)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处理:
  
  ①经本人申请,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调剂到符合条件的职(岗)位,调剂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上午8:00至12:00。
  
  ②经以上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将相应地调减选调计划数,经调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取消该职(岗)位选调。
  
  (5)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复审人员要将《2015年大姚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汇总名册》或《2015年大姚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名册》和照片(每人1张)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时事政策等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于11月30日下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
  
  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1次加1分。
  
  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综合性荣誉(即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在乡镇工作每满5年加2分。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要放弃面试资格,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6小时内书面告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职(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则从报考该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限定在10分钟。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时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根据面试规定实行统一调配。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实行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12月6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权重占40%,面试成绩权重占60%。具体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按照选调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工作拟定于2015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
  
  (五)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选调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在大姚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察、检察、审计、卫计等部门意见。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选调人员,因选调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按规定高职低聘。
  
  五、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在笔试、面试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到现场视察和监督。
  
  (二)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为公开选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选调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三)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在发出笔试、面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前根据介绍信由组织、人社部门查阅办理。
  
  (六)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78—621238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78—6212515
  
  附: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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