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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市平阳县公安消防局征召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2015-11-23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平阳县公安消防局现公开向全县招聘5名合同制消防员。合同制消防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主要从事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岗位工作。现就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对象和条件:

合同制消防员的招聘对象男性,年龄18-3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其他体格检查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愿意从事消防执勤工作的适龄青年,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工作性质:

合同制消防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形式。被征召人员实行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从事消防执勤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按县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3.3--5万元/人,逐年递增,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统一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门诊)。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

(二)报名方法:

报名时带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到平阳县昆阳镇工业园区园区中路23号平阳县公安消防局,联系人:王亚风,联系电话:13616629168。

五、征招程序及要求:

按发布告示、接受报名筛选、面试预选、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预定名单、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进行。其中注意事项有:

(一)面试。

(二)政治审查。拟报名人员填写好《政审表》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盖章后,面试时随身携带。

(三)录用要求。符合初选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集中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充实到消防部队执勤工作。

平阳县公安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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