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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汉中市镇巴县选聘中小学女性副校长公告

2015-11-24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小学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学校管理力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汉发〔2014〕18号)和《镇巴县贯彻<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镇发〔2015〕1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公开选聘一批中小学女性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支品德高、有理想、会管理,德才兼备的校长队伍。

二、选聘原则

1.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范围及职位

根据《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汉发〔2014〕18号)、《镇巴县贯彻<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镇发〔2015〕14号)和工作需要,全县所有中学和中心小学配备1名女性副校长。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对县职业中学等15所学校女性副校长实行公开选聘,具体学校详见《镇巴县中小学公开选聘配备女性副校长学校名单》(附件1),其余学校实行选任(选任方案另行印发)。

四、资格与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师生,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

2.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能胜任和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具有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务实创新,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4.我县教体系统在编在岗女性教师(含教体局机关和县直教育单位女干部),参加工作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满两年及以上。

5.小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截止2015年9月30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2岁(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2.近三年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失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其他情形不适宜参加选聘的。

五、选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5年11月25日前在镇巴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开选聘女性副校长的公告。

2.报名。2015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在县教体局综合股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下午5:00。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需打印一份)和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在镇巴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注意见。《报名表》由本人密封交报名处,11月30日下午5:00启封进行报名情况统计。

3.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日至12月4日进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4.组织考试。2015年12月5日至12月6日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12月5日进行笔试,以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校园安全等内容为主,合为一科,实行百分制。

(2)面试。12月6日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现场抽题,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职位,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选聘职位1:2确定考察人选,并在镇巴教育信息网公示。

5.组织考察。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

6.会议决定。县教体局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7.公示。对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8.任职。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体局发文任命。

四、其他事项

1.成立镇巴县中小学公开选聘女性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2.邀请县相关部门指导选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聘工作。

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职位,取消该职位公开选聘,列入选任。

特此公告。

镇巴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

1.镇巴县中小学公开选聘女性副校长学校名单

2.镇巴县中小学公开选聘女性副校长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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