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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兴海宁市金融业联合会人员招聘启事

2015-11-28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海宁市金融业联合会成立于2015年11月11日,是经海宁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由海宁市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性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团体法人。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员两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12月4日。

2.报名方式:请将填写好的《海宁市金融业联合会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填好后发至邮箱:hainsjrylhh@sina.com。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综合管理岗(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本地户口;

(3)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要求普通话标准、流利,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5)金融专业,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能够胜任金融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写作能力;

(6)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文秘岗(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本地户口;

(3)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要求普通话标准、流利,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5)金融专业,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能够胜任金融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写作能力;

(6)持有C1以上等级驾驶证书,驾驶技术娴熟。

三、招聘录用方式:

1.笔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到合格分者进入面试,面试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定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2.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gov.cn)或海宁金融服务网(http://www.hnjrfww.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金融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3—8728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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