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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2015-11-30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于1997年4月,作为泉州市科技局下属自收自支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采用市场化运行机制、企业化管理模式,先后被国家科技部确认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先进服务机构”。现因工作开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性别 资格条件
项目管理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2.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能独立完成文书写作;4.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与交流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5.具备较强的商务礼仪意识及良好的形象气质;6.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诚信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将个人应聘简历及照片发送电子邮件至 qzppc28129500@163.com。

中心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专业精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适岗人员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截止日期至2015年12月7日。

(二)面试

面试由填写《面试问卷》和面对面谈话两部分组成。中心秉着“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认真研究应聘者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三)试用和聘用

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将以《调查问卷表》的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薪资待遇

1、工资:面谈;

2、五险一金:凡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者,中心将按国家和泉州市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3、住宿:非本地人员可提供住宿,宿舍由中心统一安排;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8129500

联 系 人:喻慧珊

单位网址:http://www.qzpc.org

通讯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德泰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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