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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马鞍山市总工会在市辖区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15-12-01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选聘部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市辖区工会工作的通知》(皖工总〔2015〕59号)精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名额共9名,具体如下:

选聘单位名称及代码岗位名称数量

花山区工会(01)社会化工作者2

雨山区工会(02)社会化工作者2

博望区工会(03)社会化工作者2

郑浦港新区工会(04)社会化工作者2

示范园区工会(05)社会化工作者1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基层工作经验,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

3、具有马鞍山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至199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12月7日-12月9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大厅14号窗口(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且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报名人员均须填写《马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从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下载,并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照片3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4、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12月16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5、其它事宜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该类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选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9日下午14:30—17:00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8:30——11:00《申论》和《劳动法》、《工会法》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12月21日,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网和马鞍山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聘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由市总工会组织,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选聘计划数,依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复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总工会公示七天,公示七天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省总共工会文件规定,选聘人员由市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以市总工会管理为主,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委托用人单位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市总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工资3000元/月(含5险一金),由所在单位工会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选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55-2787720 (市总工会组织部)

监督举报:0555-2787735 (市总工会纪检部门)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总工会

 

附件:马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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