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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通知

2015-12-01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能力素质,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规定。现将2015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度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其中:2015年度市直机关和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新录用公务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培训,共83人,培训班拟于12月中旬举办(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各县区县(区)直机关和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共377人(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培训时间由各县区根据情况确定,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

二、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公务员行为规范等专题;培训采取课堂讲授、案例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5年12月14日-25日,14日下午报到;

培训和报到地点:六安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

请市直机关和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参训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到当日下午17:00之前到六安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5号楼学员之家一楼大厅报到。

四、有关要求

(一)全市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初任培训的组织领导,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县区县(区)直机关和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工作。各公务员录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及时安排本单位培训对象按时参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脱训。全市各级行政学院要做好培训班教学和参训学员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公务员培训工作奖惩规定,对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予办理转正任职和工资定级。

(三)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通知本系统参训人员,市直参训人员由各招考单位通知。请于12月11日下班前将参训情况反馈至市人社局考核奖惩与培训科(联系电话:3379466、3376208)。

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15年六安市市直机关和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附件:2、2015年六安市各县区县(区)直机关和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lahrss.gov.cn/html/xinwenzhongxin/gonggaogongshi/3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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