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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利川市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5-12-04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根据利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计划余额,报经恩施州人社局同意,拟面向社会补充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名:

(一)利川市高中学校教师7名(市一中英语教师1名、市一中日语教师1名、市二中物理教师1名、市三中数学教师1名、市四中数学教师1名、市五中化学实验教师1名、市五中生物教师1名);

(二)边远乡镇卫生院7名(建南镇卫生院医生1名、建南镇卫生院药剂1名、沙溪乡卫生院医生2名、谋道镇中心卫生院医生1名、文斗乡卫生院医生1名、毛坝镇卫生院检验1名);

(三)利川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2015年度利川市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9月后仍在读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恩施州人社网、利川网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利川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3、注意事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持个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在编在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经过查阅资料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资格条件的由用人单位通知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五)组织测试。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应聘对象的,应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测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方案由各主管部门拟定,并报利川市人社局审核。因测试成绩并列导致入围体检考察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加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数。招聘岗位只有1名应聘对象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是否聘用。

(六)组织体检。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利川市人社局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的,可在同一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八)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市、州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拟聘对象的资格。

(九)备案及聘用管理。公示期满,州人社局准予备案后,用人单位与专项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办理人事代理。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利川市2015年度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2、《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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