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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

2015-12-05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以及泉州市人社局《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现就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审核确认,共有156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笔试加分条件,其中:

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陈微微等10名考生符合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含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中共鲤城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林琪等11名考生符合鲤城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李瑞婷等5名考生符合鲤城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吴鸿斌等46名考生符合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丁禧雯等8名考生符合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杨小艳等25名考生符合惠安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林毓群等2名考生符合惠安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安溪县公务员局审核,确认李三妹等31名考生符合安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郑兴发考生符合德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洪英唇等17名考生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现对上述加分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至10日,公示名单详见《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笔试加分人员名单》(附件)。

二、公示期间,对加分人员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加分审核确认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99898(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2388685(鲤城区委组织部)、0595-22355070(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2508209(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987377(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382449(惠安县委组织部)、0595-87387996(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3260317(安溪县公务员局)、0595-23522351(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7396657(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三、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或在招聘后期的资格复审、档案审查等环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资格。

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人员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qzks.com/Show/NewsDetail/492/2015-12-4.html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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