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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5-12-08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上海科学院是市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牵头推进上海应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院职能定位和创新发展需要,按照《上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科技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策研究1人(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政策研究1人

岗位职责:

1、参与院改革发展的政策和策略研究制定,就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联系上级政策研究部门和有关研究单位,配合做好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3、负责和参与为院主要领导起草相关重要文稿;

4、负责和参与相关课题研究;

5、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条件: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优先。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对科技创新有兴趣,有志于从事科技创新研究工作。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交流、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个人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科学院网站(www.sast.org.cn)下载《上海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在我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后),填写完毕,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EMAIL发至skygkzp@126.com。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我院组织人事处将对收到的招聘报名邮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通过招聘资格审查的对象,按我院通知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取笔试成绩前3-5名进行面试(视情组织复试),进一步测试与岗位相关的能力和知识。

(四)体检: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通知体检。体检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我院组织人事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合作共事、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科学院网站(www.sast.org.cn)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报市科委审核通过,再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七)聘用: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4号文),签订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1371621

EMAIL:skygkzp@126.com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21-23112494

地址:科苑路1278号503室上海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特此公告。

上海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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