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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速录技能测试公告

2015-12-12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根据改革需要,江北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8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名时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

2、年龄条件: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格条件:要求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或已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从事法院速录员、律师助理等法律工作满一年。

4、配偶、直系亲属中未有受到刑事处分或在押的。

5、身体健康。

四、薪酬待遇

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后,享受年收入6万待遇(含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截止。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

所需证件、材料:自荐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网公告。

(二) 考试

1、 速录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速录为资格考试,每分钟打字速度90字以上且准确率90%以上的,进入笔试和面试。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的范围、内容:以案例分析及法律文书撰写。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5倍(不足2.5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网公告。

(三) 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四)公示、录用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561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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