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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35人公告

2015-12-15 08:43:56 字号: | | 推荐资料 贵州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厅发〔2010〕10号)和《石阡县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名,其中教育类20名,卫生类15名。招聘(引进)职位详见《石阡县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并符合职位一览表要求;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应(2016届)往届毕业生,但不包括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教育类只招聘(引进)应往届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并还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12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四、福利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等待遇按本县同职级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试用期(1年)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石府通〔2013〕4号规定待遇执行,即:博士、正高职称及以上奖励安家补助费3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10万元,第五年兑现10万元。硕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职称、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的专家奖励安家补助费2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硕士研究生、“211”、“985”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免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人员奖励安家补助费12万元,分两次兑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6万元,第五年兑现6万元。所有安家补助费仅限用于在石阡购房,一律凭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购房依据逐年兑现,所购住房在服务期内享有使用权,服务期满享有所有权。
  
  (三)凡公开招聘的博士、硕士及“211”、“985”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免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居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免收一切费用;其配偶、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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