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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连市瓦房店市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5-12-15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为满足瓦房店市各高中的教学需求,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瓦房店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选聘20名优秀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于2015年12月15日通过瓦房店市政府网、瓦房店市教育局网公开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瓦房店市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请于2016年1月12日持个人简历、《瓦房店市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个人将附件2下载后填写,粘贴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各类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瓦房店市教育局408室现场报名。每人只允许报一个招聘岗位,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费50元。不允许瓦房店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在职教师报考。

2、资格审查

由瓦房店市教育局和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考评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准确,以便招聘工作小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信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关学科教材知识,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每人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划定最低6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2)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瓦房店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对入选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重点考核以往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个人业绩情况。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两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完备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服役期最低5年。

六、待遇

公开选聘人员的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0411)85611368、(0411)85616756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瓦房店市教育局

 

附件1:《2015年瓦房店市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

附件2:《2015年瓦房店市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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