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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下半年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面试须知

2015-12-17 00:00:00 字号: | |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2、考生所携带的任何电子产品及通讯工具,一律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保管的,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违纪处理。

3、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面试的有关内容,不得借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候考室,否则作违纪处理。

4、考生答题时不得涉及本人姓名、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和家长、家庭及相关亲属等信息,否则作违纪处理。

5、考生在候考室内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遇到上卫生间等特殊情况,要向工作人员及时报告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6、考生按随机抽取确定的面试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进入面试考场,不得涂改和相互交换。

7、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考场;进入面试考场,除可以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集体问好外,不能单独称呼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向面试考场内任何一名考官或其他人员打招呼;考生不得要求考官解释试题或向考官提问;答题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8、面试中,考生不准在《面试题本》上作任何记录,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带离考场。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

9、面试席位上有座钟,仅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不作为计时依据。面试时间以现场计时员掌握的时间为准。

10 、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听从主持人安排到面试考场观摩席就座(或到室外候考席就座),等候宣布面试成绩,不得在面试考场内外随意走动、讲话、吸烟。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表本人成绩栏目签名后离开面试考场,

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候考室考生泄露考题。

11、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上述2、3、4条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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