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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15年10月体检通知

2015-12-17 00:00:00 字号: | |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8:00前在集美区人力资源市场(集美区杏滨路898号)的北大门集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费不少于550元或银联卡。

2、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12月20日晚20:00以后禁食、禁水,21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

3、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4、女性在月经期间不宜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可能受孕或有射线禁忌者,勿做X光检查。存在上述情况的,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5、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6、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7日

附: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jimei.gov.cn/zfgg/201512/t20151217_130297.htm

序号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 名综合名次
1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3口腔医师谢研1
2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5中医医师温艳晖1
3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6护士许燕霞1
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4009中医医师蔡爱梅1
5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4010公共卫生医师陈甜1
6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4010公共卫生医师王健良2
7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4012妇幼保健医师叶文冰1
8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4012妇幼保健医师柳群萍2
9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4018中医主治医师林秀敏1
10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4020心电图医师陈亚珍1
11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4023妇产科医师李秋香1
12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4025妇幼信息管理廖怡婷1
13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4026妇幼保健医师杨梅1
14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27内科医师陈和尚1
15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27内科医师汪晓霜2
16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28儿科医师易江福1
17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29妇科医师卢燕秋1
18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30护师陈亚云1
注:因报考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岗位(岗位代码:4007)的考生(准考证号:6518)报考时提供信息不全面,后经查明该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且本人声明放弃。根据本次招考简章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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