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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恩施州咸丰县人社局/县扶贫办选调扶贫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5-12-17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一、选调计划

1、选调计划:扶贫发展中心工作人员3名。

2、选调范围:全县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的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和心理健康;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12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2、近3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3、近2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含基本合格)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

(二)报名地点:县扶贫办综合股;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近期免冠登记彩色照片3张。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12月24日下午2:30,县扶贫办综合股。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后计总成绩。

(一)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命题。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基本专业技能。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l: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岗位计划1:3比例的、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其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扶贫办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调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县扶贫办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有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安排递补体检。

(二)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扶贫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人社局、县扶贫办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四)调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核编、调动手续,并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核定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若无相应的岗位,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核定在专业技术12级,管理人员核定在管理岗位10级。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附件:咸丰县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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