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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业厅2015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公告

2015-12-18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5〕41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省林业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加试)人选

经资格复审,每个职位按照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见附件)。

二、面试(加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加试时间:12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生须在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二)面试、加试地点:合肥市无为路53号省林业厅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12月25日下午16:00前,参加面试(加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厅办公楼六楼)领取面试(加试)通知书。不能按时领取考试通知书和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加试)实施

面试(加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评分并宣布。面试当日考生通过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考官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由省公务员局负责选派。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加试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时间210分钟。加试与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遴选职位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省林业厅不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林业厅组织安排,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省林业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林业厅网站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将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林业厅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62634096、62634091

监督电话:0551-62634463

特此公告。

安徽省林业厅

 

附件:安徽省林业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人选

详情请见:http://www.ah.hrss.gov.cn/Root/web/templet/siteColumnContent.jsp?siteColumnContentId=11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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