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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资格复审公告

2016-01-18 12:40:25 字号: | | 推荐资料 北京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北京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16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月21日(周四)14时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海淀区北蜂窝路甲5号)

  三、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详见附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2016年1月15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公共科目考试报名表。

  2.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须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5.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7.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8.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注明准确专业名称)。

  9.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得相当于以上奖励的同等次其他奖励项目的,还应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另外,复印件要求A4纸型,由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除以上材料,考生还可提供一份本人制作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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