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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北京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人公告

2016-01-30 13:56:13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6年上半年31家事业单位41个岗位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石景山区31家事业单位,共招聘43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7、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8、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7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9、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列入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内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下载相应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确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用人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受理报名。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6、17日(周二、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2) 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上各贴一张,一张背面写好姓名别在报名表上);
  
  (3)个人简历;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校级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须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参加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核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
  
  (1)笔试时间于 2016年3月19日(周六 ),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bjsjs.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bjsjs.gov.cn)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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