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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北京市石景山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公告

2016-02-03 10:02:46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和《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发[2014]8号)结合北京市石景山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石景山医院定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涉及21个岗位招聘27人(详见附件《石景山医院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
  
  二、相关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2016届北京及非京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全日制本科起点)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各岗位说明。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 。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8日(周四),2月19日(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石景山医院机关楼五层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限报一个岗位。
  
  (四) 报名须持材料
  
  1、报名表(网络下载,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需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本人近期 1寸免冠照片2张;
  
  4、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医师资格人员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携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备注: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有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资格、执业、职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原件(此项仅限于2012年以后毕业人员)及以上全部材料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安排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2、考试范围: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相关公共及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 3月3日(周四)上午 8:30- 10:30(备注:请考生8:00到达考试地点核查准考证及身份证信息)
  
  地点:石景山医院礼堂。
  
  4、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成绩高低排序按 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石景山区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布。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组成综合成绩,考试成绩统一在石景山区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综合成绩总分60分以上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统一在石景山区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一周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88689012、88689470,联系人:王老师)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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