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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残疾人专项招聘15个公益性岗位公告

2016-02-19 07:41:53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残联:
  
  根据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具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服务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促公平,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此次就业援助月的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在北三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开发残疾人专项 “彩虹工程”大学生岗位15个,重点帮扶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确保就业援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齐齐哈尔市六城区,持有城镇户口、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的就业困难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残疾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残疾人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残疾人(精神、智力类残疾除外);
  
  5、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基础办公软件的使用。
  
  三、实施步骤
  
  残疾人专项 “彩虹工程”大学生岗位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考试、聘用上岗的程序进行,从2月14日开始,3月15日前完成。
  
  (一)信息发布(2月14日至2月19日)
  
  通过市级网站和区级残联向社会公开发布此次援助月残疾人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对象及条件、岗位数量、招聘程序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由各区残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二)报名(2月22日至2月26日)
  
  凡符合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到户口所在区准确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区残联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站复审,通过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
  
  (三)统一考试(2016年3月3日)
  
  统一考试以笔试为主,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站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16年3月3日,通过复审合格的残疾人,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四)公示(3月9日至3月15日)
  
  参加统一考试的残疾人,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站根据考试成绩,以得分高者录取,并报市就业局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由各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上岗(3月16日至3月30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由各区残联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区残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正式上岗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有针对性地将本次残疾人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性质、开展公益性岗位的目的,聘用期间的人员待遇和服务期满等问题讲清、讲透,宣传到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使每一名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各区残联要严格按照实施步骤,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要按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员聘用后,要及时做好岗前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薪酬待遇、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五、联系部门
  
  就业站就业指导部
  
  联系电话:2558019
  
  齐齐哈尔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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