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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昭通市红十字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2016-03-02 15:50:39 字号: | |

  为充实备灾救灾中心工作力量,实现救灾工作高效运行,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储备救援体系,科学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提供重要保证,昭通市红十字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昭通市红十字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备灾救灾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
  
  (一)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四、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团结合作意识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3月7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且流向合理;
  
  (五)具有胜任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属工勤人员的;
  
  5. 不宜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其它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报名,同一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者如实填写《昭通市红十字会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2. 报名时除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名者相关工作年限、身份、近三年考核情况、报名者所在单位编制性质的证明。
  
  3.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10日9:00-17:00。
  
  4. 报名地点:昭通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昭阳区太平办事处镇雄路9号)。联系人:刘晓玲,电话:0870-2163398,13638823287。
  
  (二)资格审查。
  
  市红十字会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在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
  
  每个岗位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经会领导班子研究报市委组织部研究批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笔试。
  
  1.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总分100分,笔试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具体负责。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选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考前培训。
  
  2.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
  
  3.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 领取准考证地点及联系方式:昭阳区晨曦路56号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0870-2125983。
  
  (四)面试。
  
  笔试的各个环节在市委保密局、市纪委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1. 笔试结束后,由市红十字会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官由市红十字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以及市红十字会以外的3名人员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 市红十字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3. 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根据综合成绩、组织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并在红色扎西网、昭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已选调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将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市纪委第一纪工委将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9026。
  
  七、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昭通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晓玲,联系电话: 0870-2163398,13638823287。
  
  
  昭通市红十字会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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