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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邵阳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86人公告

2016-03-04 15:46:31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2016年邵阳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186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文件精神和邵阳市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计划及工作需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6名,特此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三、具体招考单位、招考岗位、岗位所需条件、考试方式(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20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邵阳市脑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邵阳市大祥区西湖南路桃花洞旁)。
  
  3、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多填报无效。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邵阳市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本职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考试合格成绩单、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研究生毕业证如未明确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子学科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5、本次考试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现场照相。
  
  6、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报名须知》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9日,考试时限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范围见附件1。
  
  2、2016年4月7日至4月8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报考单位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技能操作考试)
  
  1、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技能操作考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技能操作考试)。
  
  2、医师类、护理类等职位须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的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其他职位只参加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试)。
  
  如实际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为1:1时,面试(技能操作考试)每门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面试(技能操作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邵阳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30%合成考生总成绩。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由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认真、扎实、全面考察,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六)公示
  
  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委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名单将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签订合同
  
  1、经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文件,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2、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3、对聘用的医师类人员,在2017年12月前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实行递补。
  
  六、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邵阳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0739-5350691;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各招聘单位地址和咨询电话:
  
  附件:
  
  
  
  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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