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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2016-03-07 14:53:11 字号: | |

  一、遴选基本原则和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遴选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二、遴选职位
  
  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六盘水市支会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位) 。
  
  2、六盘水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
  
  3、六盘水市会展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位)。
  
  三、遴选范围
  
  本市各级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责任感强,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2.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3.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3月)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岗位其他要求(见附表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试用与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在六盘水市凉都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人员为选调生的,按照《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满服务年限的不予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 3月25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六、星期天休息。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858-832575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从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人事教育科领取。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4)《报名表》须有原单位意见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选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比例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按遴选计划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3: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按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对拟试用人员在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试用与调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中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经试用后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遴选工作在纪检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三)遴选工作人员在履行遴选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函告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8325751(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举报电话:6927582(六盘水市第二纪工委)
  
  附件:1、遴选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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