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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公告

2016-03-09 16:24:56 字号: | |

  2016年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8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公告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2013年1月市政府聘任了第一届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期3年,2016年1月届满,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根据《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选聘第二届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熟悉行政执法工作、热心关注社会管理;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秉公监督;
 
  (五)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各类企业及基层工作人员。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选聘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县、市、区及其工作部门推荐人员由县、市、区法制机构把关,初审后报市法制办;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推荐人员及个人申请人员直接报市法制办;
 
  (三)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应聘人员经市法制办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颁发聘书。
 
  四、特邀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反映全市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制止违法执法行为,向监督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三)应邀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四)受市、县政府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专题调研。
 
  五、工作纪律
 
  (一)依法监督,持证监督;
 
  (二)廉洁监督,秉公监督;
 
  (三)不得干扰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
 
  (四)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
 
  六、名额分配
 
  全市共聘任80名,每个县、市、区推荐不超过5名,市级25名。
 
  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聘任标准,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报名截至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传真:0913-210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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