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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民族画报社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6-03-10 10:31:33 字号: | |
 民族画报社2016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现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民族画报社是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的国家级时政类传媒机构,为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民族画报》1955年2月创刊,使用汉文、蒙古文、藏 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和朝鲜文六种文字出版,以精美的图片、简洁的文字、富有特色的版式,反映和记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民思想生活的进 步,展示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工作;


  4.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5.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


  1.采编部编辑/记者岗位,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各1名;


  2.朝文部编辑/记者岗位,朝鲜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京外生源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填写“民族画报社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初步定在2015年4月下旬开展,笔试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公告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手续后,拟聘人员与我社、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并与我社签署就业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京外生源解决进京户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 民族画报社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13


  电子邮箱:14277790@qq.com


  联系电话:010-58130787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民族画报社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d.doc


  民族画报社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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