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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考计划申报通知

2016-03-15 10:10:50 字号: |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内容
 
  1、申报范围:各级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自收自支、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申报工作另行安排。
 
  2、申报内容:招聘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核定的编制数、现有人数、招聘人数、岗位名称、岗位类别、专业名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原则及程序
 
  1、申报原则:坚持“总量适度、优化结构、保证重点、人岗匹配”的原则,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宏观管理和刚性约束,严格在编制限额以内进行申报。
 
  2、申报程序:县区用人单位申报招聘计划,由同级编制部门审核编制限额,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归口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申报。市级部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申报招聘计划,须经市编办审核编制限额,按程序归口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申报。
 
  三、合理设置资格条件
 
  1、学历及户籍设置:学历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类别设置,同时要明确是否为“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限宝鸡生源或宝鸡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学历学位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2、招聘岗位名称设置:编制计划招聘岗位名称要简明扼要,如办公室文秘、财务管理等。同一招聘岗位名称相同、资格条件不同的,分别编制招聘计划,须注明岗位序号,如护理1、护理2。
 
  3、专业设置:岗位专业设置依据《2015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确定,要注意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相匹配。设置专业时,可按大类设置,但不得用“******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字样;设置小专业的,应包括相近专业。同时,在以专科起点设置专业时,必须将对应的本科及以上的专业明确;在以本科学历起点设置的,必须将对应的研究生专业明确,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要严格一致,避免在资格审查时,出现专业难以认定现象。
 
  4、年龄及性别设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按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三个年龄段设置。招聘岗位不应设置歧视性条件。除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有规定或限制的外,一般岗位不能设置性别条件。
 
  5、定向招聘岗位设置:各县区公开招聘的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管理使用力度的意见》(宝市组通字〔2013〕16号)文件精神,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
 
  6、工作经历和其他条件设置:用人单位确需工作经历的,按照1年及以上、3年及以上、5年及以上三个档次设置。镇街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一律应注明在镇街至少服务5年。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合理设定,设置条件应便于操作,语言简练。
 
  四、有关要求
 
  1、市级各有关部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要按上述要求认真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招聘计划,于2016年3月5日前将《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2、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要按上述要求认真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招聘计划,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宝鸡市县(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3、各单位要统筹规划,合理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并严格按时限要求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4、《2015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在“内部群:******”群文件中下载。
 
  市委组织部青干科 联系人:赵晓冬 326063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联系人:轩庚瑜 3262997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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