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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2016-03-15 11:57:10 字号: | |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作为文化部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承担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上海市文化行业管理的各类资格和岗位业务培训,以及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和文化人才认证等人才评价业务。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培训项目研发1名,信息管理1名,培训推广1名。


  二、 招聘对象条件


  (一)培训项目研发(岗位等级:科员)


  1、 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制订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培训管理规章等文件;


  2)协助部门对培训开发项目做需求分析和效益评估,制订目


  标明确、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培训项目开发方案;


  3)协助部门做好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培训项目前期调研、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培训项目成本核算、师资库建设等;


  4)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考试管理、档案管理;


  5)协助部门负责人完善培训授课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条件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 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 有教育培训行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信息管理(岗位等级:专技初级)


  1、岗位职责


  1)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实施;


  2)收集各部门业务信息,撰写各类文稿、专刊;


  3)负责单位重要数据库的征集、管理和分级运用工作;


  4)负责单位网页制作和维护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相关专业,熟悉文化云技术的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编辑各类信息;


  3) 良好的沟通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及服务意识;


  4)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培训推广(岗位等级:科员)


  1、岗位职责


  1)制定培训项目推广方案,进行跟踪监督、效果评估,保证推广项目取得实效;


  2)开展已有职业鉴定类、职称认证类、学历类招生工作,完成招生指标;


  3)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加强对外协作,策划面向行业、社会的培训项目;


  4) 协助部门负责人制订本部门的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招生策划管理等文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管理类相关专业;


  2)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抗压性;


  4)有教育培训、市场营销类工作经历者优先;


  5)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16年3月31日。


  2、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请下载《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应聘报名表》,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应具备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彩色报名照,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rcpxzx_wgj@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3、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已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4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经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文广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4737471


  电子邮箱:rcpxzx_wgj@163.com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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