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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招聘公告

2016-03-15 17:37:20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招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区招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计算机专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含30岁);


  (三)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获取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


  (四)有从事会计工作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4日下午17:30止;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股(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95号,咨询电话:3270102、327060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不退还);网上报名人员需将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附个人生活照片一张)等材料发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国家税务局邮箱:771507998@qq.com;


  4.资格审查。我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的组织


  1.通过资格审查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面试前接受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的人选另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和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管理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绩效奖3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国税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防城港人才网下载查看)


  防城港市防城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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