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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人员招聘12人公告

2016-03-17 13:46:38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拟招聘12名派遣合同制职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12人。

三、具体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女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宁波;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电子信息相关专业;

5、已婚已育者优先考虑;

6、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负责,踏实勤奋,保密性强。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复审: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复审)》,于2016年3月16日—3月18日(下午17:00截止)发送至邮箱:461779300@qq.com,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574-87956335。经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1413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由用人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复审核实后,进行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人才派遣方式,待遇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职工报名表》见附件。

点击下载>>>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5日

地方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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