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陕西 > 正文

2016年陕西城固县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公告

2016-03-18 13:42:42 字号: | |
  2016年城固县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46名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精神和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汉卫计发[2016]57号)要求,现将我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城固卫计工作需要,拟为我县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46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单  位   专  业   招聘计划
  县医院   临床医学   5
  县中医院   中西医结合   2
  临床医学   2
  县妇幼保健院   医学影像   2
  临床医学   3
  县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3
  麻醉专业   2
  县疾控中心   预防医学   1
  医学检验   1
  上元观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3
  三合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医学检验   1
  宝山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药 学   1
  崔家山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董家营镇卫生院   医学影像   1
  临床医学   1
  文川镇中心卫生院   医学影像   1
  药 学   1
  预防医学   1
  柳林镇卫生院   中西医结合   1
  龙头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医学影像   1
  临床医学   1
  天明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医学影像   1
  五堵镇卫生院   中医学   1
  医学影像   1
  小河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医学检验   1
  原公镇卫生院   医学影像   1
  药 学   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城固县政府门户网站、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网址http://www.chenggu.gov.cn;http://www.cgrsj.com)
 
  (二)申请报名
 
  3月19日8:30—18:00,在西安人才市场(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全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
 
  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4、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1、 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各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6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一本毕业生、具有执业资格者、城固籍生源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 考试时间安排
 
  3月20日8:30—10:30进行笔试,14:30—18:00进行面试。所有参加招聘的考生于招聘会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当日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入场。
 
  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3、 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出现空缺招聘岗位,在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从报考县级医疗机构同专业未进入体检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现场将三方协议上交,待体检合格后立即签订三方协议。不愿上交的视为放弃,按面试成绩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指定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察重点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审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固县政府门户网站、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将拟聘用人员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后,考生提交毕业证、医学学士学位证、未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三方协议书原件,报市人社局资格终审后,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话畅通。考试时间和体检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联系电话: 0916-7212205 0916-7213011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6日
地方公务员考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