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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廊坊市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公告

2016-04-05 14:24:55 字号: | |
  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公开选调16名干部,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由单位自理的在职干部(含乡镇、管区)。
  
  二、选聘计划
  
  计划选调16名,其中:综合类人员11名、财会类人员2名、计算机人员3人。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勤奋;
  
  (四)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 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13年4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 专业要求:参加财会人员选调的,要求所学专业为财会类专业;参加计算机人员选调的,要求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专业;参加综合类人员选调的所学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实施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等五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8日、11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县人社部门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干部介绍信》;
  
  (2)毕业证书(报名结束后再提供此材料的不再受理);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其它证明材料,①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及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②县纪委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③县卫计局出具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证明(注:第②、③项证明材料在考察时提交);
  
  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5)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县群众工作中心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参选对象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将该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县群众工作中心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参选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单位出具虚假材料等情况的,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参选对象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职位的参选人数应高于选调人数,形成竞争。不能形成竞争的,减少该职位的选调人数,并通知参选人员。
  
  5、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6、对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参选对象发放《准考证》,参选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参选职位分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时间每科9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答题采用答题卡。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50%相加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根据各组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遇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参选岗位对专业有要求的,按专业对应的学历进行比较)、工作年限长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考察由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四)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并对确定的拟选调对象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选调对象,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照审批程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信息发布
  
  与本次选调活动有关的各类通知、公示内容或相关信息均由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公告发布,不再逐一通知参选人员,请及时上网查询。
  
  以上内容由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31805
  
  特别提醒:
  
  凡参选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文安县委组织部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地方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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