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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昭通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6-04-06 09:47:29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同时,充实市总工会工作力量,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15〕85号)要求,经昭通市就业局同意,昭通市总工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性公益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昭通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4050”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或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
  
  (四)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时长符合要求。
  
  (六)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完全被征证明,以及所在基层政府机构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七)离校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
  
  中文、文秘、法律等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录用;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处理文档,有一定工作经历或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岗位设置及安排
  
  此次招聘设4个公益岗位,分别为计算机运行及网络维护、统计、文秘,所招聘人员按各自特长安排至市总工会各相关业务部室工作。
  
  三、待遇及相关管理规定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两项组成。市总工会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个人应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待遇为每月工资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二)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15〕85号)要求,市总工会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全日制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15〕85号)规定,实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
  
  四、用工期限
  
  市总工会与所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用工协议。一年协议期满后,经市总工会与所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用工协议。
  
  五、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笔试,依次取前4名经考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
  
  考试内容为昭通市市情、《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相关内容。
  
  六、报名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11日。
  
  (二)报名地点:昭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彩色证件照2张。
  
  2. 昭通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联系人:陶东;联系电话:2121610;联系邮箱:ztghzy@126.com。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昭通市总工会。
  
  昭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地方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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