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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系统单位招聘公告

2016-04-06 15:07:45 字号: | |
  一、招聘人员从事工作范围
  
  从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人员要求
  
  共招聘2个岗位,合计4名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三、招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不良嗜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五)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应届、往届生均可;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二者均可。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邮的方式,发送个人简历。电子邮箱为:lwjsylj@163.com.邮件的主题的格式为“学校+专业+姓名”,并请提交《个人简历表》电子版(详见附件)。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605办公室。
  
  (二)面试和笔试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再另行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
  
  (三)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咨询电话为020-81597252.
  
  (四)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个人简历表》(详见附件)。
  
  3、报名人员如提供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六、招聘人员管理
  
  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与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系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不占机关事业编制。
  
  报名咨询电话:020-81597252
  
  附件:个人简历表
  
  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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