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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简章

2016-04-11 16:34:36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经开区干部职工在数量上不足、专业性上不强与现行工作任务繁重现状之间的突出矛盾,提高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员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23人。各招聘岗位详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4月1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13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2.报名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黄河路135号卓越大厦2楼),咨询电话:83840697。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黄河路135号卓越大厦2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 2016年5月8日上午。
  
  2.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5月13日在国家级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geta.gov.cn)上公布。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简章》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5)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需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加分政策。在经开区区直部门连续工作1年以上3年以下且目前仍在经开区区直部门工作的人员,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分上加5分;在经开区区直部门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经开区区直部门工作的人员,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分上加10分。能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对报名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将进行为期3天公示,如提供虚假工作经历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加分政策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13日,能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办理加分手续时间: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加分手续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8楼816室。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报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和公示。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事项
  
  1.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用人单位应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经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职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职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填写《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职员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由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开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职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地方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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