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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开发区招聘1名劳动协管员从事劳动监察辅助工作公告

2016-04-13 16:44:47 字号: | |
  天津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办公地点位于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技能中心后身实训楼,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合同制劳动协管员。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劳动保障工作;
  
  2.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品行端;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相关专业,熟悉电脑操作;
  
  5.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 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加班,塘沽或开发区有经常居住地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3、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数据库,及时对地域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完善劳动用工信息 ;
  
  4、定期收集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者反映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5、协助劳动监察员调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6、其他劳动监察、劳动关系辅助性工作。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发个人简历至:邮箱mjy@teda.gov.cn,咨询电话:65835502。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24日。
  
  注意:报名人员提交的简历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2016年4月25前以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初审不合格者不予通知,初审合格者应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入笔试或面试程序,否则视为放弃。
  
  五、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按照天津开发区劳动协管员用工及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协管员从事劳动监察辅助工作的公告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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