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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大方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实施方案

2016-04-14 14:11:34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大方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行政编制公务员可以报考参公管理岗位或事业岗位。若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2.参公编制人员可以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若报考事业岗位,身份将转变为事业编制,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参公身份,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3.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岗位。遴选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遴选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遴选职位仅有管理岗位的,聘用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如遴选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二)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
  
  详见《大方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遴选对象
  
  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且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教育局职位报考条件,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参加工作两年及以上(2014年4月13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2014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要求合格以上)。
  
  5.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报考的,需参加工作5年及以上(2011年4月13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2011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要求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含已正式聘用的原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6年4月13日未接转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其他不符合参加遴选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frsj.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1日(上午8:30-12:00分,下午14:00-17:30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大方县县直机关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1寸照片,另交1寸同底彩照4张,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录(聘)用文件(收取复印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乡镇、街道由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卫生系统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公章;教育系统人员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教育管理中心签字盖章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他单位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4.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确认后,公开遴选的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减少遴选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减少职位数的,不再调整;取消职位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转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全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本次遴选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3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发布。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察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如遇不符合遴选条件的、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本次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考试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八。公示遴选
  
  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选,并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发布拟遴选人选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遴选的,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
  
  九、纪律监督
  
  在公开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县纪委对整个公开遴选工作要进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整个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251738
  
  监督举报电话: 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0857-5221501
  
  附件:
  
  1.报名表
  
  2.职位表
  
  大方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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