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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04-14 14:59:32 字号: | |
  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习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村干部中专[技校、高中]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2、在本县服务期满一届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习水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在本县任职满一届或累计任职满三年的现任村(居)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居]干部)。
  
  4、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部分边远乡镇职位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地);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截止2016年4月2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9、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10、截止2016年4月2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1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14、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方式为为“姓名”+“下划线”+“身份证号”,如:王某某_522132XXXXXXXXXXXX.xls。请按报名表填表说明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下划线”+“身份证号”,如:王某某_522132XXXXXXXXXXXX.jpg);
  
  3、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同时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5、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勤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要求
  
  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村(居)干部、贫困户家庭的职位,仅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进行查询对照。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初审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缴费后准予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笔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职位均需达到3:1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开考比例按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进行计算),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职位被调减的,考生不得改报其它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经考生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没有其它可报职位或本人不同意改报的,退还其报名费。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9:00至11: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srsj.gov.cn)等媒体公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环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后,登陆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办文办事能力、形象气质等。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职位进入下一环节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对并列考生重新组织面试,取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总成绩等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本人。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取消体检资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5天后,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在考察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职位(同一职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拟聘职位。拟聘用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工作纪律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考察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县的行政、事业单位招考。
  
  十、其它事项
  
  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2525003(习水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2621823(习水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
  
  原标题: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附件:
  
  
  
  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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