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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6-04-18 14:36:44 字号: | |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单位人员结构,适应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攻坚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及相关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要求
  
  (一)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教师岗位4个。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它条件
教师 1 电子商务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积极上进,能胜任电子商务课程教学,专业功底扎实,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具有教师资格证者、电子商务行业实践工作经验及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擅长与学生沟通交流,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能承担班主任工作。服从学校的安排,积极承担其它工作。
教师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普通话等级达到一乙或以上,思维敏捷,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谈吐大方得体,形象佳。擅长与学生沟通交流,心理素质好,能承担班主任工作。服从学校的安排,积极承担其它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教师 1 汽车美容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积极上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擅长与学生沟通交流,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能承担班主任工作。服从学校的安排,积极承担其它工作。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教师 1 哲学专业或政治教育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谈吐大方得体。擅长与学生沟通交流,心理素质好,能承担班主任工作。服从学校的安排,积极承担其它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开招聘考核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人事财务科、相关科室人员、相关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试讲、面试情况进行评分和负责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
  
  (二)成立招聘监督小组
  
  成立招聘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驻局纪检监察室、校纪检委员、工会、教务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检查相关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考试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过程进行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编制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二)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笔试
  
  (五) 面试
  
  (六) 综合考核;
  
  (七) 体检;
  
  (八) 公示;
  
  (九) 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报考者根据本人学历、专业等情况、对照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1号广西广播电视学校人事财务科(教学综合楼二楼)
  
  3.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如下资料
  
  1.《广西广播电视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必备)、学历证(必备)、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技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
  
  4.在职业院校或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其他条件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校园网上及办公区域公示,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审查结果。
  
  3、资格审查由广西广播电视学校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考试与考核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不分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全部进入笔试阶段。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改卷评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考生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
  
  1.笔试的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广西广播电视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2.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校园网及学校工作区域内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校园网公布。如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须报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才能开考。经核准或因考生缺考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1.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根据学校教师岗位及专业特点,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形式进行(试讲为“说课”或“说课+专业技能演示”形式),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的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广西广播电视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2.试讲采取“说课”或“说课+专业技能演示”形式。说课10-15分钟,不用多媒体,现场抽题(说课内容)、现场写教案(简案),抽题后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即进行试讲;专业技能演示采取现场抽题,当场演示形式。对教案、教学设计、说课情况、专业技能演示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试讲成绩为100分制。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24小时内在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校园网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4.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八、综合考核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对综合考核以访谈、调查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考官组成
  
  考官由人社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外单位专家(占1/3以上)、学校用人部门及人事部门人员组成。
  
  十、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经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经批准后,报编办、区人社厅等有关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管理
  
  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以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入正式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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