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招考工作中严厉打击作弊行为的通知
关于在2016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工作中严厉打击作弊行为的通知
各位考生:
最新修订的《刑法》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入刑的内容(详见笔试准考证)。 在2016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工作过程中,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大与全省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职能部门的协同力度,严厉打击替考、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违法行为,对违法团伙及个人将按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敬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公正!
省招考办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