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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绵阳市卫计委遴选卫生监督员的公告

2016-04-25 15:28:35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3名卫生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绵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科员3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二)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基层工作经历应满3年以上(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应满5年以上,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应在乡镇工作满8年);
  
  (三)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有行政执法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专业不限;无行政执法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所学专业为卫生管理类、临床医学与医疗技术类、药学类、法学类、会计与审计类、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可报名;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核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 4月25日至5月 6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市卫计委人事科(绵阳市临园路东段63号204办公室),联系人:贾刚、董杰,联系电话:0816-221297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者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加盖鲜章的《绵阳市卫计委公开遴选卫生监督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须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 份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未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的需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
  
  (5)另备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4张;
  
  (6)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卫计委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绵阳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从事遴选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绵阳市卫计委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笔试人数达不到遴选人数的3倍,相应减少遴选职数,不再公告。笔试时间及地点由绵阳市卫计委人事科负责通知考生。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绵阳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按遴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公示。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绵阳市卫计委人事科另行通知考生。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绵阳市卫计委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绵阳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根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绵阳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绵阳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要求,绵阳市卫计委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绵阳市卫计委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绵阳市卫计委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绵阳市卫计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卫计委监察室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绵阳市卫计委公开遴选卫生监督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
  
  (二)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绵阳市卫计委网站(http://wsj.my.gov.cn/)
  
  (三)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卫计委负责解释和确定。咨询电话:0816-221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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