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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德州夏津县人民医院招聘双学士、硕士研究生简章

2016-04-25 16:32:54 字号: | |
  为提高医院人才队伍专业素质,加强重点岗位建设,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岗位需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学士、硕士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科室的规定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分为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登入夏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iajin.gov.cn/)查看医院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后,与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将于2016年毕业”的证明的扫描件转换合并为PDF文档,文档名称为“2016应聘+院校名称+姓名+专业” 的格式;2015年前往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件扫描件一并发送到xjxyyzgk@163.com。
  
  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夏津县人民医院会议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6年04月28日至 2016年04月30日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
  
  面试由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县纪委、人社局、卫计局等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期内(应届毕业生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夏津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人社局和卫计局职能部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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