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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楚雄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4-26 14:25:51 字号: | |
  楚雄师范学院位于享有“东方人类故乡”、“恐龙之乡”美誉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是一所有着80年师范教育传统的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13个学院,开设48个本科专业,学校2009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全国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师共2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招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及其他要求。
  
  应届生不限年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ynhrss.gov.cn)和楚雄师范学院网站(www.cxtc.edu.cn)查询(见附件1)。
  
  五、相关待遇
  
  (一)所有招聘人员录用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作为人才引进办理,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年,可享受以下相应待遇。
  
  1、住房补贴:分6年计发,具体标准是: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36万元人民币(税前);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30万元人民币(税前);
  
  (3)普通博士研究生:24万元人民币(税前)。
  
  2、住房条件:学校可提供联排别墅一套租住,租金前三年免收,三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科研条件:
  
  (1)科研启动费,通过科研项目申请给予2-4万元人民币。
  
  (2)科研配套费,国家基金项目经费按1:1配套;省级项目经费1:0.5配套。
  
  (三)更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六、招聘程序
  
  (一)博士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博士研究生可以先和用人部门负责人联系,也可以将应聘材料提交到楚雄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专业技术管理科,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楚雄师范学院尚行楼2楼2-30。或发送电子邮件到楚雄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招聘邮箱(zzrsbzp@cxtc.edu.cn)。
  
  报名时间:博士研究生招聘全年有效。
  
  2、考察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察,各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不统一安排,可以根据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专场考察。考察合格后视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硕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硕士研究生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至2016年5月5日(星期四)14: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或到楚雄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现场报名。楚雄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箱(zzrsbzp@cxtc.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应聘者应同时寄发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硕士报考人员须填写提交《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其他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所有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通过公告发布的邮箱进行报名时,请将《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6)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于2016年5月6日前在校园网公告栏里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通知考试事宜,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4、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16年5月9日(星期一)8:00—17:00到楚雄师范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由学校招聘考察领导小组、招聘监督小组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5、考试
  
  楚雄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察。
  
  (1)笔试
  
  硕士研究生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在校园网公告栏公示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面试地点:各用人部门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6、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8、公示
  
  学校在楚雄师范学院网站(www.cxtc.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9、以上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非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8-3133071
  
  联系电话:0878-3114770
  
  联系人:秦老师、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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