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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玉林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16-04-26 16:34:32 字号: | |
  为补充玉林市外事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玉林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英语、日语、韩语、越南语或泰语专业人员1名(市外事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二、招聘范围
  
  全国。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英语、日语、韩语、越南语或泰语专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3、具有与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
  
  5、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英语、日语、韩语、越南语或泰语听、说、读、写能力;热爱翻译事业,口、笔译能力优秀;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对外工作;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
  
  6、有翻译工作经验或同传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地点: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
  
  五、面试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17:00。
  
  六、招聘具体方案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4月25日-5月5日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子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玉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子网站、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与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连同个人佐证材料照片(或扫描件)附件,于5月6日17:3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玉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邮箱地址:2825622@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现场审查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9:00—11:00。
  
  2.现场审查地点: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
  
  3.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凡在网上报名并符合条件者,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表一式两份,并交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相片2张,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到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不报名者,不列入考试、考核录用范围。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不少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须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开考。
  
  4.现场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2人以上)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对符合面试条件的,不得拒绝参加面试,不同意面试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审核复核的途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复查,并在现场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复查意见并告知报名者。
  
  (四)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通过“双向选择”和面试方式,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至17:00。
  
  2.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按照计划招考的职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排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并进行考核。
  
  1.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同时查阅档案。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2.体检
  
  考核合格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有关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如到期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现行玉林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执行。
  
  八、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外侨办将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玉林市外事服务中心:0775—2336880,监督电话:玉林市外侨办:0775—2825622。
  
  附件:
  
  
  
  玉林市外事服务中心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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