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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普陀区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2016-05-04 15:07:01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做好卫监所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提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能和推进协管服务工作,特制定招聘和管理办法:

  一、 依

  本办法依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2011]82号)和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本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卫监督[201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沪卫监督〔2012〕042号)文件精神制定。

  二、 基本含义及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区卫监所配备的一定数量的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主要承担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以及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三、 招聘方式

  (一)招聘机构

  区人才服务公司受区卫生监督所的委托,为区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结合区域实际,共招聘4名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

  (三)招聘标准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 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

  3、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卫生相关背景优先);

  4、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5月20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ptrczp@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卫监所招聘”)

  联系人:单老师 52564588*1068 林老师 52564588*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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