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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05 10:52:36 字号: | |
  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是东莞市农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应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农业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日,三天。
  
  4、报名地点:东莞市农业局人事科(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农业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单科成绩设定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该岗位取消招聘。
  
  1、笔试
  
  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不指定考试教材。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农业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六)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农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或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农业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830826;联系人:叶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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