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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黔东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拟加分人员公示(第二批)

2016-05-16 09:54:21 字号: | |
  经现场加分审查并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进行对比核实,现将第二批少数民族考生拟加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5月20日下午17:00时前来电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为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请考生用“报名序号”这一具有唯一性的信息进行查询,避免直接用姓名进行查询时因同名同姓造成错误。用报名序号进行查询时,须省略掉前两位数“16”,直接输入报名序号的后5位数进行查询即可。
  
  2、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规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详见附件2)。
  
  3、黔东南州辖区内的省直垂管单位(如水文水资源局、地方税务局、戒毒所、监狱)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信息请留意省级相关部门网站发布的公告。
  
  联系电话:
  
  0855—8222358(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5—8256229(黔东南州人社局考试录用和培训科)
  
  附件: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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