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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徐汇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

2016-05-17 10:20:24 字号: | |
  上海市徐汇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区城乡居民及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事务工作,开展有关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因工作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招聘岗位:窗口受理
  
  2、招聘人数:2人
  
  3、工作内容:1、工伤认定工作。2、劳动能力鉴定工作。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经办服务工作。4、资料整理归档工作。5、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年龄23—35周岁,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
  
  2、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法律工作或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者优先。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与地点:2016年5月23日(周一)14:00南宁路999号6楼(徐汇职介)
  
  2、参加方式:报名对象带好2寸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及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2、每位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户口本及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3、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方面。
  
  4、根据面试表现,确定拟聘人员。
  
  四、岗位薪酬
  
  3430-3630元/月(税后)
  
  本岗位的薪酬按照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标准执行
  
  六、录用
  
  拟聘人员,将由第三方人力公司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和劳动合同,派遣至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相应工作岗位。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填写相关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八、组织考察
  
  试用期内对派遣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个人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作为试用期考核转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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