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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丰台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05-17 10:33:14 字号: | |
  2016年丰台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医疗卫生专业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20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6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非北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外地生源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6年6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北京生源学习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学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6年6月30日)、所学专业、从(职、执)业资格等符合岗位要求。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卫计委五楼会议室(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三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
 
  2、学生证、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北京生源应届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3、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4、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5、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流程
 
  1、考生提交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上交报名表并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三、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由丰台区卫计委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四、成绩查询
 
  请考生于2016年6月中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综合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综合成绩公示7天后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本人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时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须协助聘用单位尽快办理完各项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63822486
 
  监督电话:63839768
 
 
 
  附件3:丰台卫计委地址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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