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5月17日—5月2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增2号 300012
电 话:24303789—6309
联系人:韩 娟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原标题:天津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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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
2016年5月17日